所有以满足企业和机构的业务发展所带来的信息化需求为目的,基于信息技术和信息化理念而提供的专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支持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等工作,都属于系统集成及服务
- 系统质量不能满足应用的基本需求
- 工程进度拖后延期
- 项目资金使用不合理或严重超出预算
- 项目文档不全甚至严重缺失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系统业务需求一变再变
- 再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扯皮、推诿现象
- 系统存在着安全漏洞和隐患
- 不具备能力的单位搅乱系统集成市场
- 一些假设单位在选择项目承建单位和进行业务需求分析方面经验不足
- 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
- 缺乏相应的机制和制度
- 企业能力建设缺乏相关的指导标准
- 信息系统集成、运维服务和信息系统监理资质管理
- 信息系统集成、运维服务和信息系统监理相关人员管理
- 国家计划部门对规范、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业和人员的建议性要求
- 信息系统用户对规范的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业和人员市场性需求
- 推荐优秀系统集成商
- 对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进行资质认证(1、2、3、4、特1级)
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资深项目经理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包含IT服务的规划设计、部署实施、服务运营、持续改进和监督管理等生命周期阶段应遵循的标准,涉及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服务管理、治理及外包等业务领域是一套体系化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
电子联合会设立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定工作,对资质认定结果进行评定,评审机构分为A级和B级。A级评审机构可在全国各地开展资质评审工作。B级评审机构可在本地开展资质评审工作。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的企业,可根据电子联合会发布的资质等级评定套件和自身能力水平情况,资源申请相应类别和等级的资质认定。资质认定根据评审与审定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评审机构评审,再由电子联合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申请一级、二级集成资质的企业向A级评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三级,四级集成资质的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的B级评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或向A级评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资质证书有效期四年,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在有效期内,每年应按时向电子联合会资质办提交年度数据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钱,需按时完成换证申报认定。
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主要由综合条件、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管理能力、技术实力、人才实力7个方面描述
- 人员
- 流程
- 技术
- 资源
- 规划设计
- 部署实施
- 服务运营
- 持续改进
- 监督管理